今年以來,相山區生態環境分局提升執法效能,著力強化執法監管的“執行力、穿透力、精準力”,推動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從“被動應對”向“主動防控”轉變,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,推動轄區企業綠色高質量發展。
執法剛性,筑牢執法監管“基本功”。該局在執法過程中依法按照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流程和相關標準,保證執法人員從現場檢查流程、案件調查取證、行政處罰程序到執法檔案管理,形成“覆蓋全環節、銜接無縫隙”的標準化體系。截至目前,累計開展涉企檢查100余家次,其中排查涉危廢企業15家,發現問題4個,已完成整改3個,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7件,罰款25.6萬元。
科技監管,破解執法監管“老大難”。全面落實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制度的同時,以“智能化”執法為突破口,構建全方位監測網絡和線上、線下協同執法模式。依托在線監測監控系統,加強在線排污單位和水、氣自動監測站點監管,實時采集關鍵指標數據,并通過大數據分析對重點污染源、敏感區域進行動態預警。截至目前,累計巡查企業41家次,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20余份,約談項目負責人3名。處理揚塵污染案件8件,罰款8.7萬元。排查轄區餐飲飯店1051家次,發現并已整改問題38個。
靶向執法,實現執法監管“剛柔并濟”。制定差異化執法策略,根據企業污染物排放量、環境風險等級、信用評價結果等因素實施差異化監管,對納入正面清單的5家企業進行動態管理,開啟“免打擾”模式,通過減少檢查頻次等方式實施正向激勵,切實減少企業負擔,讓監管對違法者“無處不在”,對守法者“無事不擾”。截至目前,根據企業點單需求開展靶向幫扶5次,為企業解難題、促發展。
記者 黃旭 通訊員 劉艷芳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