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1日,濉溪縣市場監管局召開《公平競爭審查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解讀新聞發布會,系統解讀《條例》核心內容、實施要求及實踐意義,為縣域市場公平競爭環境建設筑牢制度基礎。
縣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《條例》于202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,是我國反壟斷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,承擔著預防政府部門出臺排除、限制競爭政策措施的特殊職能。作為規范市場競爭秩序的基礎性法規,《條例》的全面落實將進一步夯實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制度根基,讓各類經營主體在公平環境中享有平等發展機會,為濉溪縣質量強縣培育建設提供重要制度支撐。
發布會針對媒體提出的“《公平競爭審查條例》與以前出臺的公平競爭制度相比突出亮點是什么”等問題作出回應,《條例》與以前出臺的公平競爭制度相比呈現“四大亮點”:審查范圍更全面。秉持“應納盡納、應審盡審”的原則,確保所有涉及經營者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都能得到公平競爭審查;審查機制更健全。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部門等有關單位的職責做了規定,確立權責明晰的審查工作機制;審查標準更加優化。細化市場準入和退出、商品要素自由流動、生產經營成本、生產經營行為四大領域禁止性規定;監督保障更加有力。國務院定期對地方政府開展督查,形成全方位監督保障工作機制。
“此次發布會增進了社會各界對《公平競爭審查條例》的認識,將為濉溪縣打造市場化、法治化、國際化營商環境注入更強動能。”縣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下一步,將以《條例》落地為抓手,持續破除市場壁壘,激發經營主體活力,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制度保障。
記者 閆肅

